112年度國道已發生15件因未繫安全帶(未乘坐兒童安全座椅)交通死亡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
近期因未繫安全帶、未乘坐兒童安全座椅至死傷事故:
(一)、112年2月13日晚間18時,國道1號南下204公里
(彰化縣秀水路段),1部自小客車自撞擊護欄後翻
覆,事故造成2名大人及2名幼童共4人受傷,其
中1名女乘客與5歲男童拋飛出車外,男童到院前
已無生命跡象,經搶救後仍宣告傷重不治,據消防
人員目視,未發現男童乘座位置有安全座椅。
(二)、112年10月26日晚間11時22分發生於國道3號公
路南向244.8公里處,1輛小客車自撞護欄,駕駛人
因未繫安全帶拋飛於車道上,遭另3輛小客車再次
撞擊當場死亡。
(三)、112年11月25日凌晨04時40分發生於國道1號公
路北向50.8公里處,1輛大貨車因駕駛分心先碰撞
小客車,大貨車打橫停於內側車道及中線車道上,
再遭後方閃避不及小客車撞上;造成撞擊大貨車的
自小客駕駛人因未繫安全帶撞擊前擋風玻璃、駕駛
人受困車內,經緊急送醫急救無效死亡。
實務處理國道上未繫安全帶之死亡事故,往往是因為車輛發生碰撞後,車內人員遭拋飛摔地,或再遭其他車輛撞擊等所致,且近幾年本大隊同仁在執行攔檢勤務時,時常發現駕駛人未以正確方式繫安全帶,駕駛或乘客使用網路購賣「安全帶消音扣」,是透過運用插銷「騙過」安全帶未繫警示系統的感測器,避免在行駛途中發出聲響,但這些動作都會讓意外發生時,讓駕駛人與乘客瞬間失去安全帶的保護。
駕駛與乘客在上車出發前,不只要繫安全帶,更要繫對安全帶,它才能正常發揮作用,降低傷害,常見錯誤安全帶繫法,不管是只用一條安全帶綁住腰部、綁住上半身,或把安全帶壓在腋下、壓在身後等,都是錯誤的安全帶繫法,本大隊均會依製單舉發
正確安全帶繫法就是要將2條安全帶分別從胸部前方和腰側穿至對角腰測,確認肩部安全帶約固定在肩膀中間,腰部安全帶約貼合在腰骨下方,即是正確的安全帶繫法,這樣萬一發生緊急意外時,安全帶才能徹底發揮作用,把車內人員緊緊拉住,避免被甩盪到車外,減少發生難以預料的危險風險。
不論是前座或者後座乘客,只要未繫安全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小型車一般道路行駛可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行駛更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另外4歲以下,且體重在18公斤以下之幼童應使用幼童安全椅,以確保孩童安全兒童未乘坐安全座椅
現行法規大型車乘客年滿4歲以上未繫安全帶將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舉發,若駕駛未善盡告知義務,可對駕駛罰3000至6000元罰鍰,如駕駛已對乘客善盡告知義務則只會對乘客舉發違規,最重可罰到4500元,大型車是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大客車、大貨車及大客貨兩用者、代用大客車及大型特種車等。
本大隊為加強對於幼童未依規定乘坐安全座椅、未繫安全帶執法作為,將持續執行安全帶取締執法,除了會加強規劃路檢勤務攔查,並在地磅站執行稽查勤務攔查時,員警將上車時一併查看,還會不定時於高速公路沿線制高點蒐證舉發未繫安全帶違規。
也將不定期前往轄線湖口服務區、西湖服務區、與至外機關執行交通安全宣導時,對駕駛人、乘客加強宣導正確繫安全帶、幼童乘坐安全座椅重要性,藉由舉辦交通安全宣導活動並輔助案例宣導,讓用路人感受到交安氛圍,使其更重視「交通安全的守法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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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民健康署、東陽吳篙文教基金會、自由時報、高速公路局
國道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加強取締未繫安全帶、未乘坐安全座椅違規暨交通安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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