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於繳款書正面通訊服務項目設有申請自住房屋,及持分房屋推定管理人或分單繳納房屋稅等便民服務選項,符合自住房屋要件及欲申請相關便民服務選項者,可勾選填列後免貼郵票逕行寄回該局即可受理申請。且首次開放上網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提供之線上查繳稅系統,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全民健康保險卡及自然人憑證登錄查詢房屋稅繳納情形,請民眾多多利用。
該局於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開徵期間前後(105年4月18日至105年6月14日止)實施中午不打烊(12:00至13:00)及開徵期間(105年5月1日至105年5月31日止)下班後延長1小時(17:00至18:00)服務等便民措施,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總局0800-316969或3326181轉2412-2419,2422,2425,2427,2436、中壢分局0800-321172或4515111轉302-308、大溪分局0800-311980或3800072轉202-205、楊梅分局0800-321420或4781974轉203-20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105年期房屋稅開徵便民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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