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辦理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可避免住處無人接收繳款書,及逾期未繳納稅款,被加徵滯納金。若有退稅款亦可同意直接撥入轉帳納稅帳戶內,繳稅、退稅真便利!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須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的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當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開徵時,稅捐機關將自帳戶扣款繳稅,不必擔心逾期受罰。
特別提醒納稅人在繳納期限最後1日前預留足夠存款代扣稅款,因轉帳機構不會作第2次扣款,如各稅累計3次存款不足無法順利扣繳稅款者,稅捐機關將依據「長期約定轉帳納稅作業注意事項」相關規定逕行註銷轉帳代繳。另納稅義務人如需更正轉帳資料或終止轉帳納稅,須於各稅開徵2個月前向該局申請辦理。如尚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局:3326181分機2325
中壢分局:4515111分機521
大溪分局:3800072分機311
楊梅分局:4781974分機312
蘆竹分局:3528671分機303
辦理約定轉帳納稅,預留足夠存款,以順利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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