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龍潭某汽車保養廠疑似以黏鼠板虐貓說明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以下簡稱動保處)依據104年9月6日臉書(FB)揭露本市龍潭區大昌路1段○○號,某汽車保養廠疑似以黏鼠板虐貓情事,案經動保處動物保護檢查人員至發生地點現勘,針對現況瞭解釐清,據該廠相關人員陳述,原發生點為汽車保養廠之員工休息區上方天花板上空間內,於9月3日聽到貓的聲音,未尋獲在何處,又於9月5日下午約2至3時,員工持扶梯掀開天花板找到這隻黑色幼貓,因黏鼠板與天花板緊黏,當時將天花板一起拆下連貓安置於場區陰涼區域,於9月6日經善心動物保護人士至該廠將貓咪送醫安置;動保處今日責成該廠清理廠區天花板內遺留之黏鼠板,免於再造成傷害
;並告知本案疑違反法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至第9款及第六條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依據同法第30-1條第2款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本案後續仍依行政程序辦理。倘若不慎違法,將會涉及違法而受罰。
動保處呼籲市民愛護保護動物人人有責,眾生平等共同為動物福利提升努力。
新聞聯絡人:處長 陳仁信 電 話:0937117681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