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105年10月18日
前日媒體報導,網友在PTT討論何處買菸而遭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規定裁罰新臺幣5萬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說明,本案係董氏基金會認為「批踢踢實業坊」網站用戶在網路上討論菸品涉及違反菸害防制法,主動向臺北市衛生局等地方主管機關檢舉。據調查,因為數位網民於「批踢踢實業坊」上張貼可辨識品牌的菸品照片,且其內文討論到菸品價錢與購買地點,尤其是提及口感比較與體驗感受,本案經國民健康署與法律顧問認為已違反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依據國健署100年7月19日國健教字第1000009507號函釋及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裁字第2287號裁判之意旨,任何足以引起消費者購買之意願,以達招徠銷售之目的的行為,均核屬促銷廣告菸品之行為,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且依據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規定:「菸品廣告:指以任何形式之商業宣傳、促銷、建議或行動,其直接或間接之目的或效果在於對不特定之消費者推銷或促進菸品使用。」
由於本案涉及多名網友,至於桃園衛生局裁罰劉姓同學的單一個案,劉同學雖確實於網站中張貼菸品照片,並為文表示已購得該菸品及說明購菸地區,惟其貼文除附和、炫耀、分享自己購菸行為之外,是否有促使觀看網路的不特定人增加對菸品購買之意向的廣告促銷效果,本局將邀法律專家專案釐清其意圖以酌情量處。另外,衛生局善意提醒民眾,吸菸有害健康,且呼籲網友務須小心網路上討論菸品的留言,如果涉及推銷與促進菸品使用,均可能觸法。
新聞資料詢問:葉潔瑩科長 聯絡電話:3340935*2500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效君科長 聯絡電話:3340935*2200
鄉民討論品評菸品 小心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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