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宣導民眾於購物或消費時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特辦理持「統一發票」兌領「租稅宣導月曆」活動,並於月曆上印製稅務常識,提醒民眾相關國稅法規及稅務例行性申報時間,灌輸民眾正確稅務常識,減少徵納雙方爭議,並增進稽徵效率。
二、對象:一般民眾。
三、日期:105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起每週一至週五辦公時間(中午12時30分至13時休息),兌完為止。
四、地點:桃園市三元街150號1樓服務中心
五、兌換方式:105年11-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且消費金額須新臺幣8元以上之統一發票紙本8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5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即可兌領2017年租稅宣導月曆1本,每人每次以兌領1本為限,兌完為止。
桃園分局11/28日起舉辦「2017年租稅宣導月曆大方送」租稅宣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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