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小隊長陳彥旭、警員徐哲明、黃文杰等3員於今(11)日9時許,在桃園區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桃園區某汽車旅館附近時,適有1部白色自小客車自該汽車旅館出來,眼尖員警剛好看到車上2人臉色蒼白疑有吸毒行為,更於趨前時,除發現駕駛更趨慌張外,空氣中似有淡淡的K菸味,於是在經驗豐富的小隊長鉅細靡遺的盤詰下,吳姓駕駛終於坦承其車內有1把非法槍枝及子彈44發。
涉嫌人吳○○(男78年次現於物流公司工作,曾有公共危險刑案紀錄),於警方調查時辯稱所查獲之槍、彈是在汽車旅館的房間內撿到的,他從未使用過這些槍、彈,並表示因為所撿到的槍(貝瑞塔掌心雷)外形漂亮,他很喜歡所以就占為己有,全案於訊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菸味引警查獲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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