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議員105年11月21日於桃園市議會召開記者會舉發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未領有建造執照擅自施工及違規堆置土石,本府獲報,立即派員勒令停工,並要求依建築法補辦建築許可後方得繼續施工。針對未申請擅自建造部份,明顯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86條規定,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
經查中壢區榮南段595地號等43筆土地,前於105年11月4日領有咖啡豆萃取機械室建造執照在案(105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1200號建造執照),本次先行動工部份係為啤酒廠未經許可擅自開挖三米深基礎部份,本府建築管理處業已勒令停工,並依建築法裁處在案,本案俟申請建築許可後方得繼續施作。
另有關中壢區榮南段656至658地號等3筆土地,係屬都市計畫農業區,雖為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之私人土地,惟其未申請堆置土石方仍屬違規樣態,違反都市計畫法,依規裁罰。金車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本案係配合重要設備進口期程,才會未領得建築許可先行趕工,會立即配合停工並責成設計建築師立即補辦手續,相關土石方流向也會依規定申請,將土載運到合法的場所,以符合法律規定。
另本府針對土石方及廢棄物已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希望藉由小組成立,強化橫向聯繫,另本府已於桃園市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中明訂載運土石方車輛應裝置GPS追蹤系統,未來土石方未依規定路線載運之可能性大幅降低,進而減少土石方亂倒亂棄置,還給民眾一個乾淨的環境。
聯絡人:建築管理處盧廷仲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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