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桃園市創全國首例通過「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更加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權益保障。惟原住民族於進行傳統狩獵文化時,常因不諳法令程序,如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申請程序,致遭取締違法而不知,為強化原住民法令宣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協同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原住民族行政局及原住民籍市議員林志強服務處主任賴春財及蘇志強助理簡淑英等採「聚焦式犯罪預防宣導」策略,由農業局提供法令解說資料、野生動物保育手冊、野生保育動物圖鑑及申請狩獵表格等,特就警察局列管持有原住民自製獵槍者(總計154人)為宣導對象,運用自製獵槍年度全面換證時機,全面到府宣導服務,以彰顯桃園市以實際行動,貼心作為,溫馨關懷原住民權益。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黃技士文受訪時表示:透過本次宣導活動,能直接面對面讓原住民了解欲獵捕含保育類野生動物時,應以原住民人民團體為申請單位,於獵捕活動30日前填具參加人員名冊、欲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方式及區域等資料,若欲跨區至他縣市之傳統狩獵場域,依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向當地區(鄉、鎮、市)公所轉農業局提出申請,亦須透過市政府農業局申請函轉,並藉由野生保育動物圖鑑了解野生保育動物種類,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觸法。
此舉備受大溪及復興地區當地原住民支持與感謝,並表示依規定申請是原住民狩獵文化最佳保障,避免受罰即是今年春節最大紅包。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結合桃園市政府農業局及原住民族行政局執行原住民法令宣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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