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 最高領2萬1,000元獎勵金
為協助桃園市青年穩定就業,桃園市政府推出「桃園青年安薪就業讚」方案,凡設籍桃園未滿30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之待業青年,經就業服務處推介工作並受僱滿3個月、6個月,即可申請獎勵金,前3個月每人補助就業獎勵金3,000元,第4至6個月每月4,000元,最高可申請補助6個月共2萬1,000元;事業單位方面,凡僱用本方案青年滿6個月,亦可申請1萬元僱用獎勵。

本方案自103年推出以來,已有超過4,000人申請,媒合成功超過2,000位青年;106年安薪讚方案除獎勵額度不變外,並放寬待業青年資格限制,凡於申請登記當日未投保勞工保險者,即符合「待業」之身分,可由就業服務員協助媒合職缺;而方案提供的職缺月薪門檻也由2萬2,000元調整至2萬4,000元,期能協助更多桃園青年順利媒合理想職缺,適性穩定就業。

有意願參與本方案的青年及事業單位,可至就業服務處網站查詢詳細方案內容及下載申請書表,或洽就服處及各地就服台、中壢就業中心。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何芳純課長、陳彥蓁課員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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