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罰939萬餘元拒繳 賣房大戶遭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4 年10 月 27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王金豐
聯絡電話:03-3578933 編號:008

欠稅罰939萬餘元拒繳 賣房大戶遭管收

桃園地區賣房大戶蕭姓義務人,因從事不動產買賣獲利漏未報稅,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下稱移送機關)補稅罰共新台幣(下同)939萬6,635元,並限期繳款,逾期仍不繳款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執行。
義務人於接受稅捐機關調查及收受繳款通知後,仍有移轉名下桃園市桃園區民有五街價值70萬7,467元不動產之行為,移送執行後,桃園分署並查得義務人移轉名下價值600萬元桃園市桃園區民有東路不動產、價值370萬元鴻禧高爾夫球場球證及股票、提領現金共1,588萬6,560元,及現仍居住豪宅、打高爾夫球等生活優渥情事,經限期義務人履行或提供擔保未果後,於104年10月26日聲請法院管收獲准,並立即送至桃園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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