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區東寮段土地將依原計畫開發做為公營(社會)住宅
桃園市政府經過多日調查,中壢區東寮段公營(社會)住宅預定地現場雖有堆置垃圾,但評估清運處理費用約2,000萬元,較價購該筆土地款所佔比例甚低,具有高度開發價值,故仍將依原計畫興建公營(社會)住宅。
鄭文燦市長表示,日前多名市議員指出中壢區東寮段土地曾做為垃圾集中地,且有發生大火連燒一週情形,並不適合興建(公營)社會住宅。市府於接獲消息後即展開調查,並於今(104)年10月29日完成調查報告,其中指出該筆土地為本(104)年度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無償撥用取得,以公告現值估算,其有償撥用土地價值約7.24億元,垃圾清運費用僅佔土地款2%,比例甚低,仍具有高度開發價值。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104年10月19、20、21及27共計4日調派機具至現場整地並多點開挖確認東寮段土地垃圾量,估算垃圾量約9,000立方公尺,清運處理費用約2,000萬元。其中地面上堆置垃圾計13處,多為私人丟棄、傾倒之垃圾及營建廢棄物;地面下垃圾經現場實際開挖30處(每處1.5至2.5公尺),僅1處地下埋有垃圾約300立方公尺,經研判應為私人開挖掩埋火燒後殘餘垃圾。且經洽詢中壢區前市民代表及週邊里長等表示,做為垃圾集中地及多年前發生大火連燒一週情形皆非屬東寮段公營(社會)住宅預定地範圍,而現場垃圾係因該基地以往未架設圍籬致遭人私自傾倒。
都市發展局李憲明局長進一步表示,興建公營住宅為桃園市政府落實居住正義重要政策之一,有鑒於土地取得困難且所需經費龐大,東寮段土地既已無償取得且調查垃圾清運處理費用較價購土地款所佔比例甚低,故仍依原計畫推動,屆時可提供約770戶住宅單元並評估建置諸如托嬰中心、老人日間照顧中心、親子館等公共福利設施以嘉惠地方鄰里。
桃園市政府呼籲,近日將於東寮段基地周邊裝設錄影監視系統,如有不法丟棄、傾倒垃圾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予以重罰。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聯 絡 人:陳松長科長
電 話:0910-958-762
日 期:10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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