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教產今天改選(1) 抹黑戰術去年就啟動
桃教產今天改選 抹黑戰術去年就啟動
高大威 / 桃園報導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改選登場(5/5 - 5/11),理事長彭如玉連任屆滿,按照規定不可再連任,等於必須下台,這時候最受注意的應該是副理事長劉慧玲。
通常在單純的人民團體選舉中,副理事長會成為新一屆理事長的熱門人選,不過當遇到其他勢力介入,或派系鬥爭,就有可能成為被打擊的對象,因此,鬥爭就成為不可避免。在桃教產,似乎也很難逃出這種亞馬遜叢林的規則。
2016/11/02桃教產理事長彭如玉發出 【教育桃源電子報】,收錄了一文,標題《請問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您是因為認同全教總而悄悄的出走的嗎?!》雖然文章空洞近乎八卦,但很有菜市場大媽的潑辣風格,筆者認為劉慧玲受到這樣的抨擊,和她平穩紮實的路線有關。劉慧玲與彭如玉兩相對照,前者是理性派,彭如玉為激進派,對比強烈而鮮明。劉希望改變路線,走講道理、重理性的中庸之道,但彭的火爆個性以及衝衝衝的行為模式,兩者幾乎不能相容,因此彭如玉對劉慧玲相當感冒,擔心自己一旦退下來了,過去多年來建立的忿怒王國一夕瓦解,因此,另起爐灶,寧願找小師弟出馬繼承衣缽,遵循既有路線,萬萬不能把理事長寶座落入改革派手上。就這樣,理事長搶位戰便揭開了序幕。
當時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言論廣場呈現百花盛開、百家爭鳴盛況,真有寶島海德公園的樣子。例如劉曙霞發表了上文後,留言版的筆戰馬上開打 。
樓 : 1
作者 : 背骨(IP:111.70.189.163)(發貼時間:2016/12/16 下午 06:08:09)
劉會玲理事長投靠全教總,除了是為了鬥爭?抹黑?
更是覬覦下屆桃教產理事長吧!?
樓 : 2
作者 : 全為擋劉慧玲選理事長(IP:101.13.128.47)(發貼時間:2016/12/16 下午 07:25:55)
噢! 我終於看懂了
原來什麼拒發三職員獎勵金
原來什麼邱儷萍案
(這些人都是劉慧玲的好友)
原來什麼教師會出走
全都為了要打擊劉慧玲
要擋她選理事長
哈哈 哈哈
我真笨
這一秒才看懂
哈哈
樓 : 3
作者 : 誣賴一個人好簡單(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19 上午 10:11:26)
誣賴一個人好簡單
首先說你 54321
然後再說你認同A
最後說:所以你是B
例如我先說你矮、胖、聒噪、長髮、愛畫畫
再說你認同印象派理論
最後說:所以你是同性戀
誣賴一個人豈不是太簡單
這是什麼狗屁不通的邏輯
劉曙霞,
請你不要搞笑好嗎?
樓 : 4
作者 : 看不懂 劉曙霞 說甚麼(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19 上午 11:05:01)
【市教師會會務警訊】請問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您是因為認同全教總而悄悄的《出走》的嗎?!文/劉曙霞(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
原文甚多贅詞,簡化如下:
各位夥伴,54 3 2 1……
1. 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從原本合併辦公的辦公室《出走》,歷年經費也移出!
2. 沒有辦公室地址也沒有辦公室電話,儼然成為一個祕密組織,怎麼會這樣?
3. 劉慧玲理事長竟然搞分裂?
4. 請問劉慧玲,您是因為認同全教總而悄悄的《出走》的嗎?!
請問劉曙霞,你文中使用的詞匯(如下列),是什麼意義?
1.「出走」、2.「悄悄的《出走》」、3.「歷年經費也移出」、
4.「祕密組織」、5.「搞分裂」、6.「認同全教總」
文章之中,若充斥一堆特殊使用義的詞匯,會讓人看不懂,甚至有誤導作用,請你先說明好嗎?
樓 : 5
作者 : 劉曙霞 文章試解-1(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19 下午 03:21:42)
劉曙霞 說甚麼?文章試解-1
1. 通常提到「出走」,會想到劉松藩、王又曾、陳尤豪……等「大人物」。一般的理解,「出走」一詞是偏向負面意義,尤其句中夾帶「歷年經費也移出」,更使人想到侵占鉅款,潛逃國外。劉曙霞,你是想製造這樣的印象嗎?
如果不是有此企圖,建議你文章句1改為:
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換了辦公地方。
這樣就可避免栽贓賈禍之賺了。
樓 : 6
作者 : 續前(筆誤訂正)(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19 下午 03:25:45)
如果不是有此企圖,建議你文章句1改為:
教師會理事長劉慧玲換了辦公地方。
這樣就可避免栽贓賈禍之嫌了。
樓 : 7
作者 : 怎麼不向劉慧玲問個明白(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19 下午 04:02:59)
劉慧玲換了辦公地方,有麼值得小題大作嗎?
你怎麼不向劉慧玲問個明白?
假如我是劉慧玲,辦公地方整天都是噪音、聒耳聲、碰撞聲、吵鬧聲等,令人很不舒服,我一定要搬個安寧的地方。
又或者,聯合辦公的地方有個瘋子,整天瘋瘋癲癲,翻臉如翻書,令人受不了,我也要搬個安寧的地方。
又或者,該地方附近最近發生凶案,一個接一個夜歸女子遭搶或傷害,我不立刻搬走才怪。
我從沒聽說,這種遠禍避害的緊急處分,還要經什麼同意不同意!
樓 : 8
作者 : 劉曙霞 說甚麼?文章試解-3(IP:163.30.110.189)(發貼時間:2016/12/20 下午 02:45:07)
劉曙霞 說甚麼?文章試解-3
劉曙霞批評教師會說:
劉慧玲理事長竟然搞分裂?
「搞分裂」什麼意思?一般理解,「搞分裂」可能牽涉犯罪。
中國在2005年制訂〈反分裂國家法〉,「搞分裂」就是嚴重罪行。
當你沒有任何事實證明,隨便指責一個人「搞分裂」,這是不負責任,也很缺德。
樓 : 9
作者 : 劉曙霞應說明(IP:61.216.174.74)(發貼時間:2016/12/21 下午 06:04:18)
上面這麽多疑點,
劉小姐應說明,
而不是發一個似是而非的電子報就裝沒事,
這可是攸關劉慧玲理事長的名譽!
工會應該做平衡報導,
否則若劉曙霞小姐的報料不實,
不就變成毀謗的幫兇!?
樓 : 10
作者 : 哈哥(IP:220.129.120.138)(發貼時間:2016/12/22 下午 06:31:46)
鬼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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