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新聞稿
關於外界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藍姓約僱人員之質疑,青年事務局陳家濬局長特予澄清如下:

第一, 青年局的約聘僱人員,都是依法經過公開、公正的遴選程序進用。藍員以7等約聘人員聘用,該預算是依照「105年度桃園市約聘僱人員薪資編列基準表」編撰,相關預算是包括健保費機關負擔款(含補充保費)、勞保費機關負擔款(含職災及墊償金)、勞退金機關負擔提繳等等,這些都是依照人事法規編列,其實際月薪則為39,720元。並不是部分議員誤認的6萬多元。而編制40人的機關,原經核准包括4個約聘雇人員(目前只任用3名),與其他機關比較,並無任何異常。

第二, 藍員於今年5月15日宣布退出選舉,直到7月才至本局投遞履歷,應徵約僱人員一職,經過書面審查及面試程序,後於8月6日到職。從時間跟過程中就可以看出,並沒有所謂的協調,藍員希望到本局工作,是源自於其一路來對公共事務及青年參與的興趣。

第三, 藍員是政大台史所碩士、台史所博士生,曾擔任『共生音樂節』第一屆總召集人,也曾以《史明口述史》榮獲第三十八屆非文學圖書類金鼎獎,及擔任永和社區大學台灣文學停看聽課程講師;相關學經歷非常完整,符合本局業務推動需求。自8月6日起到職至今,認真負責,處理業務包括規劃執行青年行動講堂、青年政策需求評估計畫勞務委託案、馬祖體驗學習營、桃園青年論壇等重要業務。

綜上,本局的人事進用及薪資給與,都是遵守相關人事及預算法規,故特此澄清。希望外界給協助青年公共參與的優秀年輕朋友多些鼓勵,讓青年事務局能夠發揮更大功能,協助打造青年在桃園的第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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