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仍餘有補助經費,歡迎民眾申請
有關桃園市政府「104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因前有獲補助者放棄申請,目前仍有經費新台幣499,010元,即日起開放市民申請,歡迎各界響應。

桃園市政府訂定「104年度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補助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施設備,因回響熱烈,補助經費已於104年8月5日用罄,後因有申請人放棄補助,目前仍有經費新台幣499,010元,本府即日起再次開放受理,請有需求者依上開實施計畫寄送申請書至本府,申請期間至104年11月30日17時前或經費用罄為止。

經發局張昌財局長表示,桃園市政府今年特別推動「推動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實施計畫」,於本市廣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打造低碳城市之優質居住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104年度仍有經費新台幣499,010元,將繼續投入補助,明年度(105年)也會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相關補助,鼓勵市民持續落實節能減碳及推動綠能產業。

桃園市政府呼籲市民及團體與市府一起響應推動節能減碳,共同落實節約能源及推廣綠能政策,建構低碳、樂活桃園市。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 何基豪股長 0971-15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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