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106年動保法零撲殺政策,推動多元認養管道及以認養代替購買理念,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及桃園市動物保育協會預訂7月1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7點整於本市桃園區青溪公園(三民路自強路口),特別共同舉辦「2017毛寶貝幸福轉運站愛就趁現在」公益慈善嘉年華活動,廣邀市民參與活動。
活動內容有可愛犬貓認領養、免費限量犬狂犬病預防注射(限量犬200隻)暨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植入晶片及狂犬病預防注射僅限犬隻),凡設籍本市民眾攜帶犬隻及飼主國民身分證踴躍參加,同時當天特別邀請多位藝人朋友共襄盛舉,詳細相關活動訊資訊請隨時參閱動保處官方網站熱門活動查詢。
如有意飼養犬貓民眾,除戶外的認養活動外,可於本市新屋區永興里三鄰大牛欄117號的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上班時間:每週二、四、六及日10:00 ~ 12:00,13:30~15:30)認領養無飼主犬貓,歡迎民眾前往認養。亦可至與動保處合作的中圓寵物家族、彩虹魚寵物水族百貨館及吉田寵物水族館等幸福轉運站參與認養,傳遞幸福傳遞愛,一起幫助毛小孩,與牠們共渡精彩的每一天。
最後動保處提醒不是每個人或家庭都適合養寵物。飼養前應思考清楚:要養寵物就要好好地照顧牠,並辦理寵物登記(晶片植入),負起飼主應善盡有的責任。每年都要記得帶去各動物醫院或本處注射狂犬病疫苗,且不得任意傷害或棄養,犬貓如有轉讓、遺失或死亡情形,請依法辦理寵物登記資料變更,避免觸犯法規。預防狂犬病遵守二不一要原則,即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家中寵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接種狂犬病疫苗、完成狂犬病疫苗注射時,要記得懸掛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牌。
※注意事項:
1.凡設籍本市飼主(年滿20歲以上)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俾便同時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及寵物登記(皆為免費)。
2.犬、貓需滿3月齡以上。
3.犬隻應於4月齡以內依動物保護法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違者可依同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4.犬貓滿3月齡以上,每年應依法施打狂犬病疫苗,並將證明牌懸掛犬貓頸部以資識別,違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犬貓體質容易過敏者建議至動物醫院付費施打狂犬病疫苗。
6.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後如有任何過敏或不良反應,請儘速前往動物醫院診療,以免貽誤病情。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網址:http://animal.tycg.gov.tw
桃園市動物保護專線:03-3326742分機40-47
新聞聯絡人:處長 陳英豪
動物保護專線:03-3326742分機40~47
新聞聯絡人:課長:邱志明 電話:03-3326742分機40 處長:陳英豪 電話:03-3326742 分機60
「2017毛寶貝幸福轉運站愛就趁現在」公益慈善嘉年華活動
避免法律糾紛,轉載本區文稿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