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路遲未徵收土地地主陳情納入重劃範圍之回應說明
今(22)日近30位春日路地主因土地遲未獲徵收補償至市府陳情要求納入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範圍一案,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
一、依61年間發布實施之「桃園都市擴大修訂計畫」規定,春日路(台四線)是交通部公路總局管理的省道,應由公路總局依法辦理徵收,該道路產權多為國有,僅60年間開闢使用之道路內側部分土地係公路總局先行與地主協議價購,惟目前產權仍屬私有,如依地主訴求納入辦理重劃,則須先循變更都市計畫程序辦理。
二、至地主陳述其移轉土地遭課徵增值稅情形,係因公路總局出具公文表示原土地所有權人已領取補償費,土地已不屬於公設保留地,致無法依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免徵增值稅。
三、本局代為收受陳情書後即邀集公路總局及市府都發局、稅務局、工務局等相關單位與陳情代表召開會議釐清,後續將請公路總局釐清早期協議價購情形,並由市府研議解決方案協助地主與公路總局解決道路補償相關問題。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連絡人:重劃科科長蕭巧如
聯絡電話:0988-33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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