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綠線招標 交通局五點澄清
今(30)日桃園市議會市政總質詢,議員質詢桃園捷運綠線招標議題,交通局長劉慶豐再次強調,桃園捷運綠線相關招標皆由專案管理廠商(PCM)協助擬定招標文件及訂定廠商資格標準等作業,絕無私相授受或阻礙特定廠商投標之情事。
由於捷運綠線最近經常被外界混淆誤解,甚至以訛傳訛,劉慶豐特別針對捷運綠線以下五點詳細澄清說明。
一、獨立驗證與認證標採購過程有瑕疵?
獨立驗證與認證標採購於決標前共分三階段,依序為資格標審查、評選及議價,資格標審查楊員為工作小組成員,依規定參與審標及確認開(審)標過程是否順利,合乎規定及常理。評選階段皆由本局承辦人員處理評選事務,並由評選委員公正及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最後議價階段有本局監辦單位的政風及會計人員參與,會中由專管顧問査驗再次查證相關正本及資格文件無誤,相關程序並無不法。另本府再次說明楊員僅參與開(審)標階段,其餘評選及議價階段皆由本局自行辦理,避免外界混淆。
二、獨立驗證與認證(IV&V)廠商會不會對特定機電統包商護航?
議員同時也質詢獨立驗證與認證(IV&V)廠商得標後可為特定廠商護航一節,劉慶豐鄭重否認並澄清說明:驗證與認證廠商主要任務為在第三方公正機構,嚴格監督專案管理廠商及統包商達成業主所交付之任務,並確保功能、品質及安全無虞且如期通車,其工作內容為決標後啟動,所以綠線統包採購案程序所包含之資格標審查及評選過程獨立驗證與認證機構皆無權參與,何來護航之說?
三、為何招標順序要先辦機電標、後辦土建標?
現今世界主要之中運量捷運機電系統,各皆有其獨立且專屬發展的設計特色,例如美國波音與法國空中巴士之外型、內裝等勢必截然不同,因此,透過機電廠商先行決標進行機電系統設計後,後續土建各車站的月台配置、機房空間、建築裝修、水電環控設施,就能在最符合機電設備所需求的方式而加以設計及施工,進而達成捷運車站站體最精簡、車站空間運用最佳化、車站水環用電最節能之成果,所以捷運綠線先發包機電標,陸續再配合發包土建標。
近年來捷運機電標,機電系統之號誌、供電及車廂皆為合併發包,放眼近期不論是台北捷運萬大線、新北捷運三鶯線及台中捷運綠線皆如此,且車輛係屬機電標之核心工作項目,並於介面上必須於通車前配合無人駕駛系統的行車監控及供電功能進行整合及測試,確保安全無虞,此舉皆是與國內案例相同,並無所謂機電系統先發包致購買車輛卻無實質意義的情形。
四、為何訂定20%之預付款?
捷運綠線機電標統包工程預付款撥付比例20%,完全符合工程會頒訂之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之預付款額度不逾30%之上限規定,且相較於台北萬大線機電標為20%、新北安坑輕軌機電統包案為20%、台中捷運機電標為30%等案,並無特殊!綠線預付款為訂約總價之20%,並分3期給付,每期一定要求廠商提供相同額度之還款保證及辦妥履約各項保證後,才可請領。
且廠商於決標後須先繳納訂約總價之10%履約保證金,並於共同投標協議書已明訂各成員得標後須負連帶保證責任,加上契約已規定如果廠商有行為導致機關遭受損害,廠商應負賠償責任,且賠償金額上限為全案之預算金額,相關配套措施皆保證本府使權益不受影響,此作法絕對公平且符合規定。
五、為何要規定捷運車廂軸重在12噸以下?
捷運車廂本來就須針對路線特性採客製化製作,且世界各大捷運車輛廠商均具有此客製化製造能力,交通局在捷運綠線綜合規劃核定階段時,就已提出低於12噸之需求,102年2月1日及4日舉辦兩場機電系統廠商座談會,各大車輛廠商皆無提出異議,且國內台北捷運萬大線、台北捷運環狀線、新北市三鶯線等案例,車廂軸重均規定低於12噸,另查日本廠商在杜拜也有提供軸重11.06頓車輛之案例,所以絕無外傳「排除日系廠商或綁標」之疑慮,交通局已於106年9月27日新聞稿澄清。
劉慶豐表示,本府辦理綠線未來各標的招標,均會依採購法規定嚴謹辦理。市府相信且尊重評選委員秉公正、客觀、專業的評選,絕無刻意排除任何廠商,也並非為特定廠商綁標,會持續維持招標過程透明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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