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泰維律師:爭點主義是台灣法治承襲上的錯誤,是毒瘤也是個大笑話!
(記者劉麗美/台北報導)商家被查稅時,常會被要求負擔「協力義務」,如果沒有配合就會遭稅務機關以同業利潤標準來推計課稅,造成很多稅務糾紛,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周泰維律師11月4日參加於台北商業大學舉辦的「當前稅務爭訟指標案例剖析座談會」,分享日本廣島高等法院撤銷一件被推計課稅的案例,並針對目前我國行政法院採用爭點主義,周泰維認為是台灣法治承襲上的錯誤,是毒瘤,也是個大笑話!因為與創始國日本,完全抄反,原因很可能是去抄襲的人,日文程度太差。
周泰維分析所謂同業利潤標準,因涵蓋過廣與事實很有差距,所以推計課稅的方法很多,不能以此為限,而推計課稅不能憑空想像亂課稅,要有間接資料佐證,大法官釋字第217號曾提出,推計儘可能符合現實,更細緻區分各種狀況,不能一概通用。以日本為例,在早期依間接資料推計課稅,沒有明文規定,到1951年之後才將條文明文修進去,何時可以啟動推計課稅?在日本很嚴格,可能因帳簿不存在,或是帳簿存在但欠缺信賴性、不完整,或針對稅務調查拒絕履行協力義務以至於無法把握實額,或顯有困難,才能啟動。
周泰維舉最近日本地院一個判決為例,本來是支持國稅局採取推計課稅,但上訴到廣島高等法院時就被撤銷,理由是推計課稅啟動門檻沒到。廣島高等法院認為稽徵機關要有義務,說明推計課稅的方法,哪一種是最近似?如果真要用間接資料,也要用近似實質的方式,不能只為了徵收最大租稅金額。
對於爭點主義,訴願、復查中沒有舉出來的東西,之後在訴訟中不能主張,周泰維認為是我們行政法院獨創的,因為他看了很多篇用爭點主義駁回的判決,研究之後發現與創始國日本,完全抄反,「是個大笑話」,因為日本發明爭點主義是為了限制稅務機關在訴訟中提出前置程序中沒有提出的主張,藉此剝奪人民反駁的機會。因為身為稅務機關對於人民申報內容,認為有問題,在前面階段就要好好把事實與理由講清楚,不能剝奪人民訴願的利益。
看看台灣現實又如何?周泰維分析在台灣更正理由書,有講任何理由嗎?有講哪一筆事實嗎?都沒有。稅務機關的依據都是藏在抽屜下面的解釋函令,也都沒有對外公布。行政法院也沒有去K稅務機關這一點,等法官問稅務員,你是根據哪一條更正收入,剔除費用,也要講清楚時,稅務員才心不甘情不願拿出來,這點在日本早就被法官K爆了。
周泰維說:「真是笑話!」人民在前階段被調整、被更正的理由,國稅局都沒有講清楚,人民被迫在訴訟階段才知道被調整、被更正的理由或依據,這時候又採爭點主義,不准人民去防禦。這點是台灣法治承襲上的錯誤,也是毒瘤,根本是去抄襲的人,日文程度太差。周泰維表示認識很多台灣去日本進修的法官,這些人不具有在日本獨立研究報告的能力,但司法院又將這些人派出去,叫這些人抄一些東西回來,周泰維很擔心長久以來派這麼多人去日本,結果日文能力沒有篩選,只是觀光日文的程度,抄回來的東西不僅沒有用,甚至是有害的,完全抄反的,還推說日本法治怪怪的,不值得學習!
周泰維律師:爭點主義是台灣法治承襲上的錯誤,是毒瘤也是個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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