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天行動聯盟繼昨日對台北州、宜蘭州提出告發後,也於107年1月17日上午10點30分到桃園地檢署,針對新竹州的成員、包含總知事羅翊剛、政務知事范姜謙、事務知事游淑雲、人事參議洪霆瑋、財政參議游鈺妍、法務參議溫晟志及州參議長藍德安與各郡郡守等共計70人提出違反國安法之告發。包含藍天行動聯盟副主席錢達、秘書長繆德生及退警、退役與各團體等將近五十人,除了痛斥台灣民政府是詐騙集團,要求法院法辦台灣民政府外,更呼籲鄭文燦市長應該依法優先拆除長期非法占用國有地的台灣民政府。
陳麗玲律師表示「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先前王炳忠因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搜索,理由是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同樣的,台灣民政府從2008年成立以來,到處騙民眾以1000元辦身分證、6000元辦護照及車牌,成立各州政府,且每年到日本天皇壽宴上大陣仗祝壽,今年2018年還宣稱是執政元年,這種已經傷害中華民國主權的行為,不應容忍,身為中華民國國民,有必要出來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同時也是幫助蔡英文宣示主權。
陳律師進一步表示,台灣民政府到處詐騙、吸金,稱可辦理由美日共管的台灣民政府身分證、車牌,護照還可以195國免簽等,還騙說退休後有每個月800到1200美金的退休金可以領。而且還在各地舉辦司法官考試、上課訓練也要收錢,但內政部從不處理者種違法行為。這種「國中有國」的行為,已經明顯觸犯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的為外國發展組織,而且現在還有武裝配備的黑熊部隊,還在凱道遊行,且先前還以橡膠子彈及辣椒水打傷民眾、射破民眾的擋風玻璃,這種行為已經符合國家安全法第5條之1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二條之一規定」且達到既遂行為。台灣民政府既然號稱有4萬人,還有黑熊部隊180人,各地有州長、郡守等,更是屬於組織龐大的團體,明顯已經該當國安法規定。請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開始著手偵查。且應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請 檢察官依法調查上開被告之真實年籍資料,必要時並應依法搜索查明金流來源,且傳喚這些被告到庭應訊。
告發人楊妍姝說明桃園市龜山區是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所在地,而且是占用國有地的大違建,先前已經像桃園市政府違建科檢舉,但都沒有下文,對於洪素珠辱罵老榮民事件,大家應該記憶猶新,現在台灣用的憲法、身分證、國號、連台幣,都還是記載中華民國,政府怎可容忍這樣的非法團體存在,請所在地的桃園地檢署應該依法辦理,不能再姑息縱容。
告發台灣民政府桃園州共70人違反國安法並籲請桃園市政府將中央會館列為優先拆除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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