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2月桃園市加強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接種暨寵物登記宣導活動。
為加強本市動物狂犬病防疫工作及強化飼主責任,今(107)年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以下簡稱動保處)除狂犬病防疫接種主要對象犬貓外,也增列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動保處呼籲飼主無論家犬貓及人工飼養食肉目動物,務必每年接種狂犬病疫苗並繫上狂犬病預防接種頸牌。同時加強狂犬病防疫宣導,本處將於今年2月於本市舉辦4場犬貓狂犬病疫苗預防接種暨寵物登記宣導活動,凡設籍桃園市民眾,攜帶身分證及犬貓前往活動地點免費施打疫苗及晶片。

活動地點及時間:

107年2月3日(週六)10:00〜12:00復興區三民里多功能活動中心-復興區三民里5鄰56號 107年2月3日 (週六)13:00〜15:00復興區奎輝里活動中心-復興區奎輝里3鄰21號
107年2月4日 (週日)10:00〜12:00楊梅區上湖里辦公處-楊梅區上湖一路245號
107年2月4日 (週日)13:00〜15:00楊梅區頭湖里辦公處-楊梅區楊湖路一段789號

注意事項:
1.凡設籍本市飼主(年滿20歲以上)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俾便同時辦理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及
寵物登記(皆為免費)。
2.犬、貓需滿3月齡以上。
3.犬隻應於4月齡以內依動物保護法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違者可依同法處3千元以上1萬5
千元以下罰鍰。
4.犬貓滿3月齡以上,每年應依法施打狂犬病疫苗,並將證明牌懸掛犬貓頸部以資識別,違者
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犬貓體質容易過敏者建議至動物醫院付費施打狂犬病疫苗。
6.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後如有任何過敏或不良反應,請儘速前往動物醫院診療,以免貽誤病
情。
7.活動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道路坍方等不可抗拒之因素(視當日活動地點天氣為主),基於
維護人員之人身及行駛安全,本處有取消活動或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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