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之水資中心地上權塗銷訴訟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於107年2月27日宣判桃市府勝訴。結果顯示,一、二審法院的判決均認為市府終止契約合法、地上權塗銷有理由。市府表示,為了改善南桃園的環境衛生及提昇生活品質,重新招商後的中壢污水下水道系統BOT計畫會積極且持續進行,因為本計畫不但涵蓋中壢、平鎮及青埔等地區,其集污面積達6,017公頃、擴及120個里,處理超過60萬居民之家戶生活污水,也直接影響老街溪、新街溪之河川水質。因此,市府呼籲地網公司尊重法院決定,接受判決結果,不要讓本市廣大居民提昇生活品質的權益再延宕下去。
市府水務局局長劉振宇表示,本計畫先行施作的污水管線工程,已於106年11月啟動,從青埔地區青松街一帶施作污水幹管。市府將持續督促目前中壢BOT民間機構泉鼎公司,努力加速完成這重大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此計畫將大幅提升全市用戶接管率近35%,以達成8年60%之接管率目標。
劉振宇也強調,依據二審判決,法官認為目前基地上的地上物之拆除,應回歸原投資契約機制處理,地網公司應主動與市府協商溝通,雙方透過契約規定或相關法令,就資產移轉或爭議調解,另案加速妥善解決,以確保雙方權益也維護社會公益。
中壢污水BOT水資中心地上權塗銷訴訟二審 市府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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