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體育局經費補助非體育社團議員要求落實選手培訓
桃市體育局經費補助非體育社團議員要求落實選手培訓
林正峰強調,桃園市體育局成立目的是培訓菁英運動選手,提昇桃園市運動選手競爭力,他舉體育局106年經費為例,推動各項比賽的「奪金培訓計畫」經費近三千萬元,補助給民間社團的經費竟多達四千萬,這些社團辦一場登山、健行、趣味競賽就補助四、五十萬元,相較於體育局自己辦的石門水庫半馬賽國際賽事,獎金竟然只有44萬 ...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