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贓車拒檢衝撞警政署力挺開槍警員
警政署表示,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初步調查結果,該員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四條第1項第3款及第5款依法逮捕之人拒捕、脫逃時得使用槍械之規定,且依現行法令 ...
開贓車拒檢衝撞警政署力挺開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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