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勞工因子女照顧問題離開職場,解決員工托兒問題,落實職場上性別工作平權,桃園市政府積極促進及鼓勵雇主有實質發放托育津貼,提供優於法令之家庭照顧假、產假、產檢假、育嬰留停申請條件等友善措施,或實質提供更優渥的福利待遇,至107年10月31日前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申請獎勵金(經費用罄即截止)最高核發6萬元獎勵金。
舉例而言,設址登記於桃園之郝老闆,目前僱用人數為99人以下,有提供哺集乳室或托兒措施其中1項,可申請獎勵金3萬元、又如提供哺集乳室和托兒措施共2項,可申請獎勵金4萬元;另同設址於桃園之棒老闆,目前僱用人數為100人以上且250人以下,除了依法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措施外,另再辦理1項優於法令之托兒措施(如提供托兒津貼、優於法令之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其他友善措施-企業家庭日、員工旅遊等),可申請獎勵金4萬元、辦理2項可申請5萬元、辦理3項以上最高可申請6萬元。
桃園市政府首創獎勵金,以協助受僱於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的勞工享有更好的福利制度,冀透過標竿示範及核發獎勵金,能促進雇主積極主動辦理員工托育津貼或更多友善之措施,詳情請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查詢,或電洽03-3322101分機6804、6805歡迎雇主多加利用,共同打造友善之職場環境。
新聞發布及聯絡人: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
張珮玲科長、馮苡桐、林雅文科員03-3322101分機6804、6805
鼓勵雇主提供托育友善措施 桃市發放最高6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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