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動保處於107年7月22日接獲本市警察局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通報中壢區疑似虐兔致死案後,立即派員至現場調查。陳情人表示事件於7月22日凌晨發生,其向仁愛派出所報案並提供警方1名女子將1隻兔子疑似虐待致死之影片。經警方向該名女子取得其尚持有之2隻兔子(目視無明顯傷病情形),動保處隨即將2隻兔子帶回安置,並將死亡之兔子帶回並辦理後續調查程序,釐清相關案情。如查證屬實將依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依同法第25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呼籲民眾應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讓桃園成為動物與人能幸福生活的桃樂友善動物城市。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網址:http://animal.tycg.gov.tw
桃園市動物保護專線:03-3326742分機300-305
新聞聯絡人:處長 陳英豪
課長 朱道明
有關中壢區疑似虐兔致死案,本處已安置同案2兔子,並依動保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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