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虛烏有、惡意栽贓,陳學聖請王浩宇退出政壇
國民黨市長參選人陳學聖辦公室聲明稿

針對王浩宇召開記者會直指「本人收回扣」一事,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陳學聖下午言詞強烈表示,此事完全子虛烏有、絕對是惡意栽贓,請市議員王浩宇不要再捏造事實,刻意抹黑本人,將要求王浩宇登報道歉,同時要求他退出政壇,另外,本人也會在這一兩天之內,依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加重毀謗罪,向王浩宇本人提告。

陳學聖表示,王浩宇不究事理,還沉溺在爆料文化當中,王浩宇指稱的回扣,是當事人與當事人的媽媽在102年3月21日與凌海律師事務所委任的專業人員何春惠簽訂的委任書,當時雙方合議「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必要費用,委任人不需預付,待委任之事項達成後,委任人需依約以總申請金額之20%做為報酬。」,該20%是律師事務所的法律服務費用,該委任書徹頭徹尾與本人及本人所屬的服務處毫無關係。

陳學聖說,陳學聖辦公室從頭到尾沒有發出任何一只公文,完全站在協助當事人的立場提供必要諮詢,更沒有經手任何的賠償費用。陳學聖進一步表示,當事人於101年10月31日發生車禍意外,因對方肇逃,最後當事人僅獲得6萬多元的理賠費用,在索求無門的情況下求助服務處,經服務處主任介紹志工何春惠小姐予以協助,才順利協助當事人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臨時工程處」請求國賠,最後在102年6月26日取得30萬2645元的國賠金額。

針對當事人媽媽指說何春惠穿著服務處背心,陳學聖澄清說,何春惠迄今仍非服務處員工,而是志工身分,穿著辦公室背心是協助服務處跑紅白帖的選民服務,如此而已。

陳學聖無奈表示,經過5年,當初的選民服務卻被說成收回扣,情何以堪,無法諒解,陳學聖也懷疑此事跟選舉有關,尤其是跟我選市長有關,「為何當初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的專業人員簽具的委任書,所指的服務費用會變成收回扣,而如果對方所言屬實,為何不在本人參選上屆立委之際公諸於世,對這樣的指控完全不法接受。」

陳學聖說,這不禁讓我想到當年黃俊英在高雄參選市長時的走路工事件,事後查證根本沒有走路工,走路工與黃俊英本人無關,如今黃俊英都已經在天堂了,可是沒有人還給他清白。今天是不是我要選市長,所以跟王浩宇非常友好的人,王浩宇原本應該監督的人慫恿他呢?我們不知道,但背後肯定有一個影舞者。

陳學聖說,從政30年,懂得潔身自愛、愛惜羽毛,辦公室不收禮更不收錢,倘若本人如王浩宇所言收取回扣,本人會立即退出政壇,除辭掉立委一職,也會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如王浩宇所言不實,請王浩宇立即退出政壇,不能任由他出言傷害善良的人。另外,我也會向法院提告,控告王浩宇意圖使人不當選、加重毀謗,要杜絕這種不經查證考究的爆料文化。

國民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陳學聖新聞聯絡人
康鴻志
魏佑任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