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貼違規傳單 討債不成先被罰
一名男子疑似涉及地下期貨被債主追債,債主深夜派人在桃園市桃園區宏昌五街沿路大約50公尺長的地方,只要有牆面就到處貼小廣告,估計大概貼了200張。警方初步了解,男子戶籍設在宏昌五街附近,但目前聯絡不到當事人,環保局準備要針對違規傳單開罰。

環保局表示,不管是亂貼傳單、潑油漆,都可以依廢清法第27條開罰,本件是依27條第2款污損地面或牆壁開罰1200元到6000元。特別的是,處罰行為論件開罰,例如,潑漆可以罰一件,貼傳單罰一件,撒冥紙再罰一件,除了撒冥紙可能是一個區段或一條街算一件,其它潑漆和貼傳單,以牆面或電線桿計算,一面牆或一根桿或一輛機車,就算一件,本案等警方確認行為人後,環保局將依影片開罰,就算監視器只錄到2面牆,但實際週遭被貼了50面牆,也會以50件來計算,每件1200元,50件共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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