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性騷擾

性騷擾的定義:指所有不受歡迎、帶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行舉止。
雖然一項行為或言語究竟構不構成性騷擾,會隨著個人的思想觀念、主觀感受,以及當下情境與人際互動而有所差異,但也正因如此,我們不應先假定每個人都和自己有一樣的觀感,而更應該要去尊重別人不同的感受。所以即使只是輕微的動作或是令人不悅的玩笑,但只要是當事人不歡迎而且違反其意願的,都是性騷擾。
也就是說,性騷擾之認定標準應以接受者,而非行為人之主觀感受為主。這是對個人尊嚴與主體最基本的尊重。因此不管是色瞇瞇的窺視或盯視、令人不舒服的黃色笑話、暴露狂、有意無意的身體碰觸,或是其他身體侵犯行為等,都包括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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