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9年後提告「不想背一輩子」國道收費員告老前輩
遭性侵9年後提告「不想背一輩子」國道收費員告老前輩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08年11月間,當年30歲的阿玉到楊梅收費站找程姓女同事,2人一起在職工餐廳用餐,這時收費站大阿玉20歲的鄭男加入,3人一同吃飯喝高粱 ...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