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國小家長會《蘇春桂卓越獎助金》
中平國小家長會《蘇春桂卓越獎助金》申請辦法 修訂日期:108.3.27 一、宗 旨:中平國小校友,國際半導體產業達人葉國光先生,為感念母校栽培,以母親蘇春桂名義,捐助中平國小家長會「蘇春桂卓越獎助金」,期望鼓勵中平國小學生於常規的教育外,主動挖掘興趣,發現樂趣,培養專長,以成就特色發展領域,舉凡科學、藝術、人文、體育、創意、領導力等特色發展,皆可給予適當之協助與鼓勵。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中平國小家長會。 三、申請規範:桃園市中平國小學生,須受推薦申請。 四、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第1至2項條件;第3項則為基本條件。) 1. 中平國小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2. 由師長、親友或家長會推薦具特色發展潛能學生。 3. 德育成績甲等以上(85分以上)。 五、獎助名額:視每年實際申請狀況及需求,彈性增減補助人數,原則每年最多補助5人,最少可從缺並將獎助金遞延至隔年累計發放。 六、獎助金額:每學年度第二學期頒發獎助金,每年獎助金總額為新台幣伍萬元整,扣除行政暨文書支出後全數平分給獲獎學生,獲獎金額將介於九仟元至伍萬元之間,實際獲獎助金額視獲獎學生人數而定。 七、申請時間:每年4月20日前申請截止(如遇週六、日,可順延至週一截止)。 八、申請所需文件: 1.申請表乙份(可掃瞄下方QRCode或至中平國小家長會網站http://163.30.164.4/stu_home/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54 下載列印)。 2.檢附文件 (1) 學生證影本。 (2) 本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成績單影印本乙份。 (3) 學童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或戶籍謄本乙份。 (4) 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獲獎後匯入之帳號) 。 (5) 學生特色發展成果。 A. 評核標準旨在鼓勵學童發展特色領域,需提供作品簡述(200字以內),如屬展演類之特色發展,需另配合評審時間於指定場所現場陳述、演出。 B. 如有相關作品,如文字、圖像、影片可輔助說明者,請附上相關作品或光碟或影音連結。 (立體作品需三種以上不同角度圖片)。 C. 師長、家長或同學之推薦文(200字以內),限3封以內。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大小),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此外,中平國小家長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所有申請文件將不退還。 九、送件方式:每年4月20日前送達中平國小總務處家長會幹事,收件人註明「蘇春桂卓越獎助金申請處 收」。 十、審查時程與標準:獎助金將於每年4~5月進行申請人審查,並視需要另安排演出時間。審核標準:特色發展潛能(60%);學童之表達力 (30%);其它10%。暫訂審查日期為每年五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六,如需出席接受審查,將有專人與您聯絡確認時間,請預先空出以上時段。 ◎特色發展潛能或學童之表達力,得以校外獲頒之國際性獎狀獎牌、全國性獎狀獎牌、全桃園市獎狀獎牌替代,如無獎狀可供評選者,請提供相關照片佐證。 十一、獎助金名單公告:每年5月底前由學校公告並於中平國小家長會網站上進行名單公告。 十二、獎助金發放方式:得獎獎狀由學校於學期末或畢業前擇期發放;獎助金將於每年6月15日前撥入申請者匯款帳號。 十三、結案: 每年6月15日起至7月15日前,由家長會填寫結案報告,內容需檢附每位學童獎助金執行經費明細(含學童或家長之領據正本)與學童該年度成績單與推薦文。 十四、本獎助金之遴選委員由獎助金專案執行長指定,原則包含葉國光先生或指定之代表人1人、家長會會長1人、學校校長或代表1人、獎助金專案執行長1人、家長會成員1人,合計共5人,相關遴選作業支出均衡酌辦理。遴選會議結束後,實際獲獎名單將由葉國光先生或其指定之代理人做最終確認後公佈。 十五、獎助金申請流程(每學年度第二學期)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本會修改並公佈於中平國小家長會網站。 中平國小家長會公告網址:http://163.30.164.4/stu_home/modules/tadnews/  繳件請送至:中平國小總務處家長會幹事 ( 03-490-2025 轉510 ) 洽詢電話:中平國小家長會林委員 091023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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