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族黨讉責警方使用暴力強奪人民財物及限制人身自由
〔記者新聞長報導〕一,發新聞稿人,臺灣民族黨主席蔡金龍,秘書長張春榮,副主席㓋顯政,鄭紹春,楊智淵。
二,發新聞稿時間,2O19年1O月28日
三,發新聞稿地點,臺灣民族黨辦公室
四,發新䦜稿事由,臺灣民族黨譴責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警員,使用暴力強奪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黨財物,並用暴力限制臺灣民族黨副
主席楊智淵人身自由侵害人權。
1,因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黨,臺灣民族黨,自由臺灣黨,幸福勞工黨,臺灣獨立建國聯盟,臺灣民族同盟等,數個本土政黨及社團共同發起約有3OO多人,在本年1O月25日下午14時,聚集於臺北市中山堂廣場要向世人宣示「臺灣人要光復臺灣」之活動。而在場維安之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警員,先非法強奪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黨財物有水球等物品,經該黨主席鄭自オ要向警方討回該黨財物,但是警方堅決不還還對鄭自オ大小聲,在場參與活動之臺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見狀就非常生氣對警方說請不要當民進黨的狗,就立即有8位警員非法使用暴力將楊智淵壓倒在地上限制他的人自由,隨後警員就強押楊智淵到中正一分局博愛派出所扣留,後來經臺灣民族黨成員提出抗議,警方オ將楊智淵非法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後將楊智淵釋放。
2,因警方先非法強奪臺灣黨財物,不歸還オ使楊智淵生氣向警員說請不要當民進黨的狗,警方就使用暴力將楊智淵壓倒在地上,而將他強押扣留在派出所,再非法對他裁罰。臺灣民族全體成員認定,警方執行職先非法使用暴力,強奪臺澎黨財物,再強制楊智淵人身自由受到嚴重之侵害,確定違反憲法及兩國際人權公約,充分保障人民人身自由等規定,同時違反公務員執法不得逾越比例原則,為此臺灣民族黨發出新聞稿,對於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警員,使用暴力強奪臺 澎黨財物,再強制限制楊智淵人身自由之暴行,做最嚴厲之譴責。
連絡電話,O912O68956楊智淵,O96564O536蔡金龍。
臺灣民族黨讉責警方使用暴力強奪人民財物及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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