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政總質詢:黃敬平議員
11月8日市政總質詢:黃敬平議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8)日率市府團隊至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列席備詢,就市議員黃敬平提出桃園購物節社群網站廠商留言廣告照片使用不妥、街頭藝人展演地點與考照事宜等質詢事項詳細說明。

黃議員關心桃園購物節官方臉書網站有廠商留言之廣告照片使用不妥一事,鄭市長表示,臉書平台會有留言與分享,涉及不妥之處,會請市府各單位處理,但是無法審查到廠商能否張貼留言,這是平台機制的問題。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桃園購物節希望能推廣桃園店家優質販賣物,是一個整體性的活動,官方臉書若由市府主動發布任何活動主題,貼文下方會有眾多留言,黃議員所提的廣告圖片並非由經發局或由經發局廠商上架的圖片,而是一個吐司早餐店,順應市府活動發布圖片與QR Code,屬於該店家使用行銷素材的個別行為,不妥之處市府會協請廠商店家調整,目前市府並未接獲任何檢舉,未來也會請同仁多加留意,如果市民朋友檢舉,或發現不適當的素材在官方臉書呈現的話,將責請廠商刪除。

黃議員關心市府公告111個街頭藝人展演地點,有街頭藝人團體反映多數地點不適合,適合地點供不應求。對此,鄭市長表示,街頭藝人展演地點並非規定街頭藝人去何處表演,而是盡量提供更多的場地,提供場地的商家是出於好意提供,街頭藝人則會自主判斷場地好壞,未來如果街頭藝人有建議的場地,市府也會納入協調。

文化局長莊秀美則表示,黃議員提及大溪歡樂夢想國不適合作為街頭藝人展演地點的例子,是經過業主張總經理請求才列入,因此每個地點列入街頭藝人展演場所一定會得到業主同意。關於無法在已規劃的特定地點表演一事,可能是管理人員交接不當所致。此外,桃園與台北街頭藝人場地條件不同,市府選擇並提供街頭藝人表演的場所,以人多的地方為主,部分熱門景點則按照街頭藝人登記的時間來安排。

黃議員也關心市府對於街頭藝人考照的立場,鄭市長表示,目前文化部尚未決定街頭藝人是否修改考照制,部分縣市基於文化自由性而想廢止考照制,才須各縣市討論。針對現行街頭藝人考照問題,目前主流意見皆希望保留街頭藝人考照制度,保障街頭藝人。

文化局長莊秀美進一步說明,現階段街頭藝人之所以要被列入管理與考照,是擔心學校或住家的安寧問題,因此必須列管。而在先進的文明國家,街頭藝人無須考照與被列管,只要該街頭藝人有市場性,不管在何處皆能席地表演,因此目前文化部也在考量是否要廢除街頭藝人的考照與管理,台南市已嘗試改變考照制度。此外,現階段如果改變街頭藝人考照制度,對於過去已經考照的街頭藝人顯有不公平之處,因此市府正在與各縣市文化局討論街頭藝人考照的得宜性及利弊得失。如果目前街頭藝人傾向考照制度對於其藝術身分有所保障,市府會尊重大多數街頭藝人的意見。另外,關於黃議員提議的壢警館廣場可作為街頭藝人展演場地,市府會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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