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選前封城大掃蕩 網賭惡霸槍毒全落網
109年總統大選在即,各項選舉造勢活動日漸頻繁,日前更有幫派假藉幫慶及幫主壽宴之公開活動,意圖壯大聲勢。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防制幫派藉機串聯、集結,特規劃本次掃黑及封城專案行動,強力打擊不法分子,淨化選前治安環境。自108年11月18日起執行封城掃蕩,嚴防幫派以暴力或假借政黨名義介入選舉,並遏制各項重大毒品、槍械、街頭暴力危害治安。
本次掃蕩工作置重點於查緝選舉賭盤,避免有心人士企圖影響選舉結果,另針對黑道幫派分子經常活動、圍事場所,積極廣布線索及規劃查緝行動,溯源追查幕後成員;本著「對外封鎖、對內掃蕩」原則,強力臨檢掃蕩轄內治安顧慮場所,凡涉及街頭喧囂或聚眾施暴者全部法辦並建檔,列入組織犯罪檢肅對象,展現警方執法決心。
本次專案桃園、中壢及龍潭分局分別檢肅竹聯幫等幫派首要目標及成員共計17人到案,有效壓制幫派暴力氣焰。本次共動員警力545名、聲請搜索票30張、拘票57張、執行臨檢處所121處、路檢45處,共計查獲各類案件505件485人(不含施用笑氣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36人)、查獲非法槍砲4件4人、查扣制式手槍1支、改造手槍3支、子彈20顆;各類毒品案件228件222人、查扣毒品重量1.81公斤;緝獲毒品、詐欺逃犯46人、查扣不法所得新臺幣251萬餘元,查獲之特殊案件摘要如下:
一、 偵破「竹聯太極堂彭○○等人暴力集團案」:
龍潭分局於108年11月18日查獲以竹聯幫太極堂彭○○為首之暴力集團,該組織長期橫行於桃園市龍潭、平鎮、大溪等地區,吸收輟學學生或青少年為成員,並擁槍自重,動則對被害人施以暴力脅迫、砸車毀損、傷害、恐嚇取財等手段,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全案調查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罪、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二、 偵破「郭○○等3人暴力犯罪集團案」
本局桃園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於108年11月19日檢肅治平目標郭○○及其成員等3人到案,郭嫌等人因見本轄南門市場營業攤販有利可圖,竟夥同幫派成員,向攤商等人強收保護費,被害人若有不從則翻攤恐嚇或以貨車強佔阻止擺攤,本案於拘提該集團許姓成員時,更查獲其涉嫌經營毒品咖啡包分裝工廠,現場查獲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共544.2公克,全案調查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恐嚇取財罪及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 偵破「竹聯幫天龍堂羅○等人暴力犯罪集團案」
本局中壢分局於108年11月20日檢肅治平目標羅○及成員等5人到案,並查獲刀械棍棒1批及手機等證物。該集團隸屬竹聯幫天龍堂,平日於中壢、平鎮等地區活動,以入侵校園內提供管道供人簽注網路賭博,並吸收被害人為手下,若遇被害人無力償還,即糾眾押人至山區凌虐毆打,恐嚇取財,並經常從事暴力討債、勒索、械鬥等不法行為,或藉故巧立各種名目向被害人強索保護費,致被害人及其親友生活終日陷入惶恐之中,影響社會治安至深且鉅。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擄人勒贖、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毀損等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四、 破獲「網路簽賭轉帳機房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於108年11月18日,於中壢區查獲涉嫌經營賭博網站之王嫌等4人到案,該賭博網站博弈方法,係由賭客至國內四大超商繳費機以代碼繳費儲值購買點數,透過第三方電子商務代收,再撥款給賭博網站。續由賭客連線至各賭博網站內賭博下注。贏得點數後,再由王嫌等人,將點數轉換現金,匯至賭客銀行帳戶內。現場查扣電腦7台、筆記型電腦1台、點鈔機1台、手機5隻、網路轉帳憑證4個、帳戶3本。經查自今(108)年7月起,下注賭資已達新臺幣2億8千萬元,並查扣帳戶內不法所得新臺幣251萬餘元,將持續擴大偵辦,溯源追查賭博網站金主等共犯,全力防止藉由賭盤意圖影響大選之不法行為。
五、 緝獲多起笑氣毒趴案件
摩鐵開趴濫用「笑氣」助興時有耳聞,而近期卻發生一對年輕情侶施用笑氣過量導致女友死亡案件。為防範憾事再次發生,本局在專案期間針對轄內旅館業加強臨檢,其中桃園、中壢、龜山及八德分局陸續查獲7起笑氣毒趴案件,並帶回多名男女共計36名、笑氣鋼瓶21瓶、毒品咖啡包及愷他命41.53公克等證物,本局亦強力宣導旅館業者,發現疑似可疑毒品案件,應迅速通報警方進行查緝,共同防範毒品犯罪,同時也維護業者優質之住宿品質。
六、 偵破「翁○○等3人販毒集團案」
本局桃園分局於108年11月19日14時許,在桃園市龜山區及蘆竹區等地查獲翁○○等3人販毒集團成員到案,該集團涉嫌於桃園地區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給不特定人,案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上開時地查獲翁嫌等3人到案,共查獲安非他命9包(毛重共計22.32公克)、磅秤及販毒用手機等證物,全案依毒品防制條例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羈押,持續向上追溯毒品來源。
七、 緝獲「假冒檢警詐騙車手案」
本局中壢分局於108年11月19日,在中壢區查獲涉嫌假冒檢警詐取民眾財物之張姓嫌犯到案,張嫌涉嫌假冒檢察官稱被害人帳戶涉及洗錢,需交付提款卡將該帳戶現內金提領出來保管,被害人不疑有他交付之後提款卡後,張嫌立即搭車南下至各ATM提領,總計被害人遭詐騙金額達新臺幣105萬9仟元整。案經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於11月19日10時許,在張嫌準備外出詐騙下一位被害者時,一舉查獲,詢據張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調查完竣後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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