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走都會違規」 桃園怪異路段讓人好傻眼
「不管怎麼走都會違規」 桃園怪異路段讓人好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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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13:29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蕭姓女子騎機車載剛滿周歲的女兒和謝姓小客車駕駛擦撞,警方以蕭女「支線不讓幹線車道先行」舉發開罰600元,蕭不服提告行政訴訟;法院勘驗發現,事發的延壽街154巷口,停止線、黃色網狀線畫設失當,蕭女當時陷入「不管怎麼走都會違規」窘境,難認主觀有故意,判撤銷原裁罰。

經調查,蕭女去年10月15日騎機車載女兒行經桃園區延壽街154巷口要往益壽8街前進,謝姓男子則開車從交叉的延壽街直行,2車在巷口發生碰撞,警方以蕭女有「支線不讓幹線車道先行」、「違反道路安全交通規則肇事使人受傷」違規,舉發經桃園市交裁處裁罰600元罰鍰、記違規點數4點。

蕭女不服提行政訴訟,表示當時騎車載剛滿1歲的女兒,經延壽街154巷口往益壽8街前進,路口號誌是「閃紅燈」,所以有停車確認前方橫向延壽街左右無車,進到路口就被逆向的汽車撞到左後方,自己和女兒都有擦傷,本件肇因非她支線未讓主線。

蕭還說,身為母親全心全意盡力照顧女兒,對於行車安全她絲毫不敢輕忽,一直是戰戰兢兢,且謝男當下車禍就大聲說他是直行車,有行車記錄器,至今沒關心過她們母女傷勢。

交裁處則說,謝男跨越分隔線超車後和蕭碰撞,但依監視器畫面未發現蕭有行經路口減速接近,並先停在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輛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才續行的事證。

法院勘驗畫面,發現延壽街154巷的「停止線」位置因為道路旁建築物遮蔽,蕭女騎機車經過,應無法在停止線位置完整確認延壽街的車輛通行狀況,也就是說,就算蕭女依規定在停止線前停車再開,仍會因死角無法察覺行經車輛。

至於交裁處以蕭女應「先停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無異是強人所難,若蕭女依該規定,將永遠無法觀察幹道左右行車,所以必須超越停止線進入右前方黃色網狀線,才能看到兩旁車流。

但超越停止線進入黃色網狀線停車,也是道交條例中處罰行為,蕭女當時面臨狀況,無異是陷入「不管怎麼走都會違規的窘境」,延壽街154巷口停止線設置失當,應行政機關公物設置失當所惹,判處撤銷原處分。

法院認為,蕭女當時行經延壽街154巷口(紅圈處)無法觀察左右來車,再往前到黃色網狀線停留也會違規,無異是陷入「不管怎麼走都會違規的窘境」。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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