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車汽燃費減半徵收 春燃延後至4月開徵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影響汽車運輸業營運,交通部公路總局修正109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公告,針對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於109年全年度各季補貼汽燃費50%;另遊覽車客運業前因觀光相關產業營運衝擊,已於108年冬季起免徵汽燃費一年(免徵期間自108年10月起至109年9月止),亦將續於109年冬季(10月至12月)再補貼汽燃費50%之紓困措施。
中壢監理站表示,109年營業車春季汽燃費由原本3月開徵延後至4月,繳費期限至4月30日止,針對符合補貼資格之運輸業營業車輛,其汽燃費繳納通知單將於3月底陸續寄出,並以應徵金額50%核徵,載明當季應繳納金額、政府補貼金額及實際應繳納金額。繳費方式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納,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
中壢監理站站長吳金全指出,對於開徵前已提前繳納春季汽燃費之營業車輛,監理機關也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此外,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政策,同時節省持單臨櫃繳納時間,鼓勵車主申辦汽燃費「約定轉帳扣繳」或「電子繳款單」線上繳納。即日起至該站臨櫃申辦汽燃費「約定轉帳扣繳」或「電子繳款單」完成後,即可獲得精美小禮物(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申辦方式除採臨櫃外,免出門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https://www.mvdis.gov.tw), 歡迎車主多加使用。

承辦單位:中壢監理站
聯絡人:第四股股長袁明賢
聯絡電話:(03)4253990分機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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