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9年未調汽車拖吊費 擬從600變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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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交通局提案修訂「桃園市妨礙交通車輛移置保管自治條例」,將收費標準分別由現行六○○元、一○○元,調漲為八○○元、一七五元。(記者謝武雄攝)
2020-05-20 05:30:00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汽、機車拖吊費十九年未調整,市府交通局提案修訂「桃園市妨礙交通車輛移置保管自治條例」,將收費標準分別由現行六○○元、一○○元,調漲為八○○元、一七五元,昨在市議會臨時會一讀時,議員意見分歧,經表決以十四票贊成、五票反對,完成一讀。工務小組今、明討論,廿二日送大會議決,若三讀通過,預計一個月後可公布實施。
機車拖吊費擬100變175 完成一讀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目前拖吊汽、機車收費六○○元、一○○元,要給業者五八八元、九十八元,連同其他管銷費用,交通局一年至少虧損一○○萬元,但因業者認為無利可圖,委外拖吊案都要流標二、三次。事實上,桃園市汽、機車違規停車拖吊移置費是六都最低的,交通局曾於上屆議會連續兩年提案調漲,都被打回票,反對「向人民的口袋拿錢」。
議員意見分歧 週五三讀表決
議員舒翠玲認為,受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影響,市民生活不好過,況且停車環境沒有改善,是政府逼民眾違規停車,建議全案退回交通局;議員謝美英要求將成本攤開來,再行討論。
議員李光達強調,調漲拖吊費率與疫情無關,違規的負擔跟經濟情況不能相提並論;他還點出,交通警察大隊員警執行勤務時,竟受拖吊助理員指揮,業者的保管場設在永安北路,只會拖附近的車子,變成當地嫌惡設施,業者還剋扣員工薪水等。
議員蔡永芳認為,長期以來,由於費率太低,導致委外作業乏人問津;議員王浩宇表示,車禍死傷人數無法下降,與違規停車有關,桃市拖吊費為六都最低,的確有討論調漲的空間。
最後,大會主席、議長邱奕勝將全案交付表決,結果十四票贊成、五票反對,因而成案,這兩天工務小組討論後,週五將於大會三讀表決。
假設民眾的汽車於上午十點被拖吊,下午兩點才領車,現行費用為拖吊費六○○元、半日保管費一○○元,總共七○○元;調整後,拖吊費調漲為八○○元,保管費不變,則民眾要付出九○○元,不包含違停罰款。
《桃園》19年未調汽車拖吊費 擬從600變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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