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先輔導後裁罰,內政部考評優等
桃園市議員8月20日質詢桃園市公共安全申報率偏低,市府表示,縣府時期申報率偏低,改制後的申報率均已達95%以上,且今年獲內政部考評為優等。
 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定期委託專業人員檢查及簽證,並應向建管處申報檢查結果。縣府時期申報率僅約四成,但建築物的公共安全關乎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府採先輔導後裁罰方式連續輔導兩年,104年提升至72%,105年提升至88%,近三年更達九成五以上。
 內政部每年均會考評各縣市的公安申報狀況,桃園市自104年起均列為甲等,108年考核成績更被評列為優等。至於議員於議場質詢時所提108年之申報數字,經查係為內政部營建署舊系統之資料,資料並未更新整理,無法反映實際狀況,營建署正進行系統更新中,且內政部之考評亦未直接採用該系統資料。

發稿單位: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聯 絡 人:林欣慧 科長
電 話:03-3322101分機6113
發稿日期:10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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