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路口安全大執法,交通事故死傷降低
桃園市警察局自9月1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轄內易肇事路口加強稽查取締工作,近一個月以來,共取締約2萬多件違規,其中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計18,033件占多數,另行人違規計2,016件、車不讓人違規計1,391件。
執行以來,9月份交通事故與去年同期比較,呈現下降趨勢,據統計大執法期間,路口A2類交通事故計1,056件、1,206人受傷,較去(108)年同期1,984件、2,675人受傷,減少928件(-46.77%)、1,469人(-54.92%)受傷。
經內政部警政署統計,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因此大執法目的在於導正用路人觀念,使大眾養成「路口慢看停」的習慣,期以實際取締作為深植「行人路權」於民,藉此提升道路安全、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本次大執法期間,仍有發現部分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慢行、停讓行人,提醒市民朋友,執法只是手段,唯有自身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
大執法雖僅為期1個月,桃園市警局仍將「車不讓人」、「行人違規」列為常態性執法項目,將持續滾動式檢討交通執法策略,針對各重點路段和時段機動調整勤務作為,強化執法能量,並呼籲用路人提升個人防禦觀念,隨時注意道路上的潛在危險,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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