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09年12月4日公告實施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為鼓勵退休勞工重返就業市場,促進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桃園市政府110年起推動「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針對符合資格之中高齡及高齡者,經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臺及就業中心推介就業滿90日,即補助每人1萬元之就業獎勵金。
本市為全國製造業重鎮,工作機會眾多,惟因為製造業工作偏屬勞力性質,故本市中高齡者因退休或健康等因素,選擇提早退出勞動市場。為有效提升逾50歲後之勞動參與率,桃市府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為本市為強化中高齡者繼續任職之新計畫,凡設籍本市、年滿50歲以上且符合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條件、或已退出勞動力市場3個月以上之中高齡、高齡者,就服處將協助推介媒合實際工作地點位於本市且每月薪資達2萬8,000元以上之職缺;經受僱同一事業單位滿90日即可提出獎勵金申請。本計畫將於明(110)年度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預期將協助500名本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參與勞動市場,持續就業貢獻所長。
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及響應勞動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相關政策,就服處持續加強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服務,以一案到底方式提供求職者就業諮詢媒合、職業訓練等服務,並辦理就業促進課程、中高齡專案徵才等各項就業促進活動,另搭配「職務再設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等方案,開發更多職場友善廠商、降低中高齡及高齡者族群就業障礙, 109年就服處共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人次計1萬8,080人,媒合1萬5,653人,媒合率達86.6%;110年度更以協助媒合1萬7,000人就業為目標,期盼穩定提升本市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率。
計畫詳細規定及申請方式,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s://oes.tycg.gov.tw)瀏覽最新消息,或洽詢全市12處就業服務臺及桃園、中壢就業中心。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認定給付課 陳彥蓁代理課長
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
桃市鼓勵中高齡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率先推出萬元就業獎勵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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