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5月3日下午3時,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共同召開業務聯繫會議。針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汙染防制法、水汙染防治法等環保法規而遭裁處鉅額罰鍰與代履行費用之移送案件(下稱環保案件),雙方研擬案件未來執行方向與合作之事項,期能更有效執行環保案件,徹底杜絕環境汙染。
桃園分署由戴分署長東麗率領主任執行官與全體執行官出席會議,環保局則是由呂局長理德帶領事業廢棄物、環境稽查科主管及承辦人員與會。會議時間從下午3時至6時30分,長達3個半小時,雙方就所提出之20件案件的原因事實、執行概況、困難點等為充分討論,最終對於環保案件之未來執行方向達成共識。又裁處罰鍰與代履行費用之目的係為了將受汙染之土地或環境回歸正常使用狀態,因此,環保局於會議中承諾,若義務人願意自行清理,將提供必要之協助(包括清理計劃書之擬訂或環境評估之申請等)。桃園分署則除了執行義務人之各項財產外,亦將積極勸諭義務人自行清理。
桃園市因鄰近雙北之地理環境,屢屢發生違法棄置營造廢棄物之事件,嚴重汙染環境與危害居民健康,本次透過桃園分署與環保局之合作機制,加強打擊汙染環境者,以提供市民良好的居住品質,打造桃園宜居城市。
桃園分署與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召開業務聯繫會議 合作打擊汙染環境者 共創桃園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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