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酒駕案例、守護你我家園
各級幹部時時提醒官兵參加餐敘,飲酒應適可而止,避免衍生脫序行徑外,另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指定駕駛返家,以維自身安全;目前行政院刻正研擬「同車乘客明知駕駛酒駕,未規勸還同車同乘者,將按人頭開罰每人三仟元(包括共同飲酒、提供酒類、提供交通工具者等)」,本部亦將配合修訂相關行政懲處,以激勵官兵發揮道德勇氣,適時提醒、約制同袍恪遵「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等規定,共同營造不能讓別人酒駕的環境。
國軍三申五令宣導禁止酒駕規定,仍有部分官兵心存僥倖違犯禁令,經統計100年迄今計有210員官士兵檢討不適服汰除。為提升國軍官兵素質,對違犯人員應持續爰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強化國軍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考評具體作法」,就當事人「近一年平日生活考核、對任務賦予及工作態度、受懲處或事實發生所生影響及其他佐證事項」議決汰除或續服現役,以達到去蕪存菁之目標。
所謂「預防勝於治療」,對幹部而言,預防更勝於檢討,各級應藉由風險管理理念,建立官兵守法守紀觀念,並將喝酒習慣、飲酒肇事或酒後失態等人員,依風險管理六大步驟研訂標準工作程序(SOP),於休假時採取妥適措施,排除危安發生因子,使所屬官兵休假均能「快快樂樂返家,平平安安返營」,共同維護部隊榮譽。
近年防制酒駕一直是國軍重點工作,酒駕刑罰及相關懲處規定已頒布施行多年,惟仍有部分官兵以身試法,戕害單位榮譽,個人前途亦毀於一旦。各級幹部應持恆強化各項防制作為外,全體官兵應體認防範酒駕為大家共同責任,並視為「天條」之重要命令貫徹遵行,期建立「愛惜自己生命、尊重他人生命」的信念,進而堅定絕不酒駕決心。
防治酒駕案例、守護你我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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