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永成公司管理不善火警致空污 環保局依法祭罰
昨(24)日晚間觀音區永成公司廠房發生火警,竄出陣陣濃煙,環保局一接獲消防局通報,當下即派數名稽查員前往與消防局及環保署技術小組一起應變,該工廠大火已明顯造成空氣污染,故依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依法告發,處1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環保局指出,該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並未存放毒性化學物質,火災當下稽查員以手持式直讀儀器測量廠房上下風處VOC皆為0.2 ppm。然而,該公司因管理不當致發生火災,導致空氣污染,環保局依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將處業者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說,當下消防廢水則導入於地下室後再抽送至廠內廢水處理廠處理。稽查員另至該廠外溝渠檢測水質酸鹼度為中性,重金屬銅、鎳皆無反應,再次確認消防廢水未有流出廠外情形。

環保局表示,有關火災產生之廢棄物,也已要求業者儘速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業者處理,並於廢棄物清理前提出處置計畫書,經環保局審查核准後始得清除。


新聞發布: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長邱于珍0912306067
新聞聯繫:桃園市政府環境保局公關室主任蔡元正092887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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