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針對媒體報導家暴防治服務半年6萬多人次,引發社會關注之回應說明:
日前新聞報導市議員質疑家暴防治服務半年達6萬多人次,性侵害服務2萬多次,莫非每天發生490人次家暴,被性侵害達148人次?代表防治與宣導工作「不夠努力」,有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服務人次特加以說明。
為協助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即時且必要的各項多元服務,社工員依專業評估及被害人實際需要提供庇護安置、陪同報案(偵訊、出庭)、驗傷診療、聲請保護令、法律扶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與輔導、就業服務、轉介及提供目睹暴力服務等,同一名被害人及隨行子女,同一服務期間因應需求而接受多項服務,是以,半年多分別達6萬多及2萬多之服務人次,非指發生案件數,自104年9月1日至105年2月15日家庭暴力件數為3,787案,性侵害件數為660案,社會局日後將修正服務成果表述方式,以利社會各界了解。
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扶助人次表
服務項目 | 服務人次 | 服務項目 | 服務人次 |
庇護安置 | 189 | 心理諮商與輔導 | 831 |
陪同報案(偵訊、出庭) | 576 | 聲請保護令 | 172 |
驗傷診療 | 1,271 | 轉介/提供目睹暴力服務 | 523 |
法律及經濟扶助 | 2,234 | 子女問題協助、通譯及就業 | 675 |
諮詢服務 | 51,964 | 就學或轉學服務及其他扶助 | 7,825 |
性侵害被害人保護扶助人次表
服務項目 | 服務人次 | 服務項目 | 服務人次 |
驗傷診療庇護安置 | 65 | 心理諮商與輔導 | 2,371 |
陪同報案(偵訊、出庭) | 367 | 就學或轉學服務 | 1,782 |
法律、經濟扶助 | 443 | 通譯服務、轉介戒毒中心、就業服務 | 11 |
諮詢服務 | 13,052 | 其他扶助 | 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