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澄清稿
張局長:評估14處基地,發展設置大溪豆乾產業園區
105.3.24
有關今(24)日媒體報導大溪豆乾專區暫停、將改設產博館ㄧ事,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長張昌財表示,為發展大溪豆乾百年文化產業,已規劃於大溪區設置大溪豆乾產業園區,初步篩選排除位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之非都市土地基地、特定農業區之基地、不符合開發效益之基地、已有其他規劃用途之基地、聯外道路狹小之私有農地、已興建工程之私有土地後,共有14處基地納入評估。
張局長說,大溪地區多位於水庫集水區、水源水質保護區等範圍內,其開發行為事涉都發、地政、環保、水務等相關機關權管法規,雖取得適當用地有其困難度,本局仍未停止繼續覓地,並持續與中央、地方法令機關討論尋求突破相關限制(包括向經濟部爭取臨時工廠登記開放申請、研議解除板新淨水廠水質水量保護區對地區發展限制等)。
張局長談到,為推廣大溪豆製品產業文化及觀光,目前先行推動大溪豆乾產業文化館,並規劃相關輔導措施,包括協助廠商辦理臨時工廠登記、提供貸款利息補貼,及加強輔導衛生、環保等面向,以多元輔導方式協助豆製品業者尋地設廠與行銷,長久之計仍以設置大溪豆乾產業園區為目標,以解決本市豆乾業者發展之困境。
新聞連絡人:產業發展科科長 簡偉崙 0910-600-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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