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載著笑氣趴趴走,桃園分署扣押存款繳清了
桃園市一名蘇姓男子(82年次)於110年4月間,在桃園區中山路一帶,遭警察臨檢查獲車內有1瓶疑似一氧化二氮(下稱笑氣)之鋼瓶,因鋼瓶外觀未標示商品名稱,故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桃市環保局)將該鋼瓶送驗,確認鋼瓶內容為笑氣,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列管之關注化學物質,桃市環保局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處罰鍰新台幣(下同)3萬元,蘇男逾期未繳納,桃市環保局於111年4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出蘇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卻拒不繳納罰鍰,旋即於111年6月間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足額受償!
法務部於今年7月啟動「施用毒品者再犯防止推進計畫」,目的是降低施用毒品者高再犯的問題,笑氣雖然不是列管的毒品,但吸食笑氣會造成癱瘓、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健康上的重大危害,且施用者多有反覆、持續性地吸食傾向,同樣會造成治安的隱憂。環保署自109年10月30日起,將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未經許可擅自製造、販賣、運送、使用、貯存笑氣者,可處3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暑假已經到來,桃園分署為維護青年學子健康,防止年輕人濫用笑氣,於今年7月起,加強執行滯欠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案件,收案後立刻調查財產、迅速執行,以杜絕笑氣的濫用。
桃園分署呼籲,吸食笑氣對健康會造成不可逆的重大傷害,切勿因一時的好奇或好玩而去吸食笑氣,遭查獲者更可依法裁罰最高30萬元,傷身又破財,會讓人生再也笑不出來。


文章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成為第一個回應的人吧!

回應本篇文章! (以下回應不會連結到FaceBook)(言責自負,請勿涉及人身攻擊,以免挨告!)

尚未 登入會員 ,無法回應!

go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