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無照騎車駕車之罰鍰 又連續2次非法載運笑氣遭罰 桃園分署強力執行 展現執法決心
桃園市龍潭區一名謝姓義務人(男、90年次)在年約15歲開始就無照騎乘機車,先後於105、106、109年間在桃園市無照騎車被查獲,109年8月又在臺南市北區無照駕駛汽車,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下稱桃市交裁處)裁罰合計新台幣(下同)4萬8,000元;110年4月15日謝男在中壢區遭警方臨檢查獲車內有疑似笑氣鋼瓶,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桃市環保局)送驗確認屬列管之關注化學物質後,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裁罰3萬元;另查謝男積欠108年10月至110年6月健保費1萬3,658元,因逾期未繳納,經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桃市交裁處、桃市環保局陸續於110年12月、111年2至4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得謝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分別111年2月下旬及5月中旬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扣足9萬餘元(含執行必要費用),上開欠款全額受償!
然而,謝男仍未記取前次載運笑氣遭裁罰之教訓,僅相隔10天,即110年4月25日,在桃園區再被警方查獲車內有笑氣鋼瓶,遭桃市環保局罰鍰3萬元,謝男仍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桃市環保局遂於111年(下同)5月27日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核發通知書命謝男應於6月28日前自動繳清,謝男於繳納期限屆滿日主動來電陳稱,因目前人在國外無法處理欠款,3個月後回國將申請分期繳納云云,嗣桃園分署查證發現,謝男確已於110年12月出境前往柬埔寨,迄今未歸,且因觸犯毒品罪及竊盜罪現遭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通緝中,桃園分署為確保公法債權實現,防止謝男因滯留國外而持續拖欠應納之罰鍰,旋於本(7)月再次扣押謝男銀行存款,雖僅扣得1萬餘元,無法全部清償,然桃園分署仍鍥而不捨,執行人員日前通知謝男之家屬務必要代謝男至桃園分署履行義務,如屆時不繳納,桃園分署將持續清查謝男財產,強力執行。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無照駕駛違反交通規則,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吸食笑氣會造成腦部受損、精神錯亂、神經脊髓退化、癱瘓、嚴重者甚至死亡,切勿因一時好奇或好玩吸食笑氣,造成健康上不可逆的重大傷害。罰鍰應在期限內一次繳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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