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少年改車被罰未繳 桃園分署現場訪視 少年已改過做搬運工 貼補中低收入戶的家計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持續關注青少年滯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原因與家庭生活狀況。現年19歲閻姓少年,在18歲時因改裝摩托車排氣管,致噪音超標遭罰未繳,被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於昨(28)日派員至現場訪視,發現閻家原來是中低收入戶,執行人員告知閻姓少年的母親,少年對於違法之行為仍應負責,惟若繳納罰鍰有困難可辦理分期繳納,如生活有困難可協助轉介社福機構。
  閻姓少年在18歲時因騎機車噪音量測值95分貝,超過管制標準90分貝,遭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移送機關)裁處罰鍰新臺幣1,800元,逾期未繳,經移送機關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於昨日派執行人員至閻姓少年八德區戶籍地現場訪視,會晤閻姓少年母親,據母親表示,她一再勸導兒子不要改裝車子,兒子終於聽進去,沒有再改裝車子了。高中畢業之後就跟著爸爸做搬家工,貼補家用,有三個弟弟妹妹,最小的才3歲,一家都是中低收入戶,罰鍰會想辦法處理。執行人員告知閻姓少年的母親,雖然家境困苦,但既然違法就應負責,並告知罰鍰可以分期繳納,若有需要協助轉介社福機構,也可協助轉介。母親連連稱謝的表示,現在有中低收入戶補助,閻姓少年跟父親也有賺錢,暫時不需分署協助,並稱罰鍰繳納通知單會轉交給兒子,請他儘速處理欠款。
  桃園分署呼籲青少年應遵守法規,保障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欠繳交通罰鍰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針對未成年與弱勢案件,桃園分署除了促其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並持續追蹤個案狀況,以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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