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老婦罹癌靠補助維生 無力繳納欠稅 桃園分署到府關懷 致贈營養品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游姓婦人(38年次)因滯欠所得稅罰鍰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強制執行。經調查游姓婦人為獨居老人,現罹患乳癌三期,無法工作僅靠補助維生,生活困苦。桃園分署於知悉游婦情形後,協助轉介社會局提供經濟扶助,並到府關懷致贈癌症專用營養品,希望對她的生活帶來一點溫暖與幫助。 
  游姓婦人因11年前丈夫領有三七五租約地主收回土地的補償款被國稅局認定有所得,而因游姓婦人為家戶申報制的納稅義務人,故國稅局認係游姓婦人漏報夫之所得,共罰款新臺幣46萬4,859元,嗣因游姓婦人逾期未繳遭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於收案後扣押游婦銀行存款,游婦妹妹主動聯繫分署,表示銀行存款是游婦的國民年金補助款與低收入戶補助款,現在乳癌三期,生活困苦,希望桃園分署撤銷扣押。經同仁詢問游婦是否需要協助或有其他需求,妹妹表示游婦可能需要一些補給品,對她恢復身體健康有幫助。
  經桃園分署調閱游婦銀行資料發現,帳戶內款項確實是低收入戶補助款、國民年金以及老人補助等等,考量游婦可能需要協助,遂於本月7日派員至游婦住居所現場訪視,經與游婦對話中得知,其先生是三七五租約的佃農,領到的補償款她一毛都沒拿到,先生已過世沒有辦法處理這些欠稅。現在身體不好,無法工作,民國92年時發現罹患乳癌,治療到現在擴散到骨盆腔跟肝臟,前幾年眼睛不好去開刀,最後反造成一隻眼睛失明,目前一個人借住小姑兒子的房子,靠補助款過生活,看病也要請妹妹協助。同仁了解到游婦的處境後感到不捨,告知游婦經查證扣得款項為補助款,會依法撤銷,也將替其轉介社會局經濟扶助,同時致贈營養品表示關心。游婦感動地說,這些營養品她都捨不得買,因為很貴,很感謝桃園分署願意關懷她這樣的老人,感激不盡。
  「執行有愛、公義無礙」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核心理念,桃園分署對於弱勢義務人的協助,從不停歇,透過提供些微物資,表達了桃園分署最深的關心與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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