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細部計畫併同變更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整體開發) 細部計畫案」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細部計畫併同變更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整體開發) 細部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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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分  類:公展公告

發布日期:111-12-13

詳細內容: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0340148號

附件: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細部計畫併同變更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壢家商周邊地區整體開發) 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12月13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1年12月19日(一) 下午2時假桃園市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

(二)111年12月21日(三)上午10時假桃園市平鎮區公所3樓禮堂。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參與說明會民眾請全程配戴口罩,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

(承辦人:魏小姐,電話:03-3322101*5225)

相關連結:

公民或團體對都市計畫陳情意見表

相關附件:

中壢家商主要計畫書.pdf

中壢家商主要計畫圖.pdf

中壢家商細部計畫書.pdf

中壢家商細部計畫圖.pdf

傳單.pdf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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